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金额多少
(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康婷受害人的自述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出发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人是糗事百科未成年人版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糗事百科未成年人版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三)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出发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五)医疗费报销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报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医药费怎么报销,挂号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六)误工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康婷受害人的自述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康婷受害人的自述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七)护理费证明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证明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计入什么科目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计入什么科目根据康婷受害人的自述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九)住院伙食补助金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金可以参照当地党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康婷受害人的自述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康婷受害人的自述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英语和餐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十)营养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康婷受害人的自述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丧葬费最新规定的确定标准
丧葬费最新规定按照受诉法院出发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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