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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出发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是:对不在中华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走失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10972次阅读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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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出发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恒产的案件才由恒产出发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地方法院管辖。
126105次阅读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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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2,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3,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用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其约定无效。4,协议管辖只限于因一般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信托益纠纷提起的诉讼。5,约定法院必须是特定的,唯一的,具体的。
20622次阅读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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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遇害者陈述。5,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等笔录。
19680次阅读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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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因此欠款的诉讼时效规定为3年。超过诉讼时效规定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撤销权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范文。
598679次阅读2020.08.26